基础课部资产管理办法
为加强我部财产管理,明确经济责任.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、账实相符,防止固定资产流失,根据学校资产处相关制度,结合我部实际.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(一)、采购制度
1、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,并注明名称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用途。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。
2、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、部门负责人、学校资产(管理员)三人的签名。
3、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,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,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。
(二)、验收入库制度
1、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。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、购物申请单、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,并登记账册。
2、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,区别对待,妥善保管。
3、根据勤俭的原则,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,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。
(三)、造册登记制度
1、部门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资产管理员负责。
2、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,分别登记账册。
3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。
(四)、领用、借用及赔偿制度
1、仓库存放物品,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。
2、领用办公用品,需办理领用手续。
3、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。
4、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资产交接工作。
(五)、财产报废制度
1、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,并报送校资产处同意处理。
2、报废单要有主管领导,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签字。
(六)、资产清查制度:
1、对所有资产,每年进行一次清查、以物对账、以账对物,做到账表相符,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
2、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、实地盘点为主,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,经批准后,进行调账,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,以便核查。